如果您不属于以下情况,您去中国需事先办妥签证。
一、根据双边协议,部分国家公民(中外互免签证协议一览表)持相应护照赴华,免办签证,但自入境之日起在华停留不得超过30天。如需超过30天停留,应尽快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。
二、持普通护照的新加坡、文莱、日本三国公民赴中国大陆旅游、经商、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15天者,可免办签证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口岸入境。
但上述国家的下列人员须事先办妥签证:
(1)持普通护照但赴华旅游、经商、探亲访友预计停留期限将超过15天者;
(2)持普通护照赴华学习、工作、定居、采访者;
(3)持外交、公务护照者。
三、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到香港、澳门旅游的外国人,经在香港、澳门注册的旅游公司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(指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、肇庆、惠州、汕头市所辖行政区)旅游,且停留不超过6日可免办签证。
四、外国人(包括机组人员)搭乘国际航班直接过境中国且在华停留期不超过24小时,不出机场的,免办过境签证;要求离开机场的,须向边防检查站申请办理停留许可手续。
外国人持联程机票并已定妥联程座位的,在24小时内乘坐民航飞机过境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,可免办过境签证,但须向边防检查站申请办理停留许可手续。
五、下列20个国家的公民,无论持何种护照,过境上海48小时可免办签证:韩国、美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以及德国、法国、奥地利、瑞典、丹麦、挪威、芬兰、冰岛、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希腊、意大利等申根协议国。
六、下列23个国家持普通护照公民,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在海南注册的国际旅行社组团(5人以上)到海南省旅游,停留不超过15日可免办签证:日本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泰国、菲律宾、印度尼西亚、英国、法国、奥地利、意大利、瑞士、瑞典、西班牙、荷兰、美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芬兰、丹麦、挪威、乌克兰和哈萨克斯坦。
持俄罗斯、韩国、德国3国普通护照公民,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在海南注册的国际旅行社组团(2人(含)以上)到海南省旅游,停留不超过21日可免办签证。
七、根据有关双边协定或协议,部分国家民航办事处常驻人员、机组人员和国际列车车组人员赴华免办签证或简化签证手续。 |